為期三天的上課,代表小組討論報告後,榮幸被講師封為「幸福的62號」(每一位學員都有編號,雪兒是登記62號,笑)…哇哈哈哈哈哈… 估計這個梗可以延用到2018年結束…
具備幸福人的特質,很多專家作家和心理學家都研究過,比如:
美國哈佛大學授正向心理學課程的教授泰勒.沙哈爾(Taylor Shahar),曾寫下一條幸福方程式:「幸福=快樂+有意義」
❤高度的正向情緒:事情都發生了,先往好的方面去解決,不是嗎?
❤低度的負面情緒:就算再怎麼低潮,想辦法花最短的時間恢復。
❤生活滿意度:正面而主觀的、對自己生活的評估,可以運用任何自己認為相關的訊息
❤自我成長:永續地成長,而不是達到某個固定狀態即可
❤人生的意義與目的:對自身的努力,有一個明確的方向與意義,甚或是為了某一個超越自我、更偉大的目的而存在
❤對生活的投入度:有多投入生活,就能有多幸福。與其對自己的生活有微詞,不如找方式投入。
有「目的仙女」的羅馬尼亞知名部落客作家盧米妮塔( Luminita Saviuc),分享到臉書上的文章「15件你放棄後會更快樂的事情」引起熱烈迴響。
盧米妮塔曾在演講時與大眾分享童年被父親虐待的回憶,帶給她的創傷影響她很久的時間,當時她一直責怪自己,她長大成人後逐漸走出自己的想法,而以下就是她整理出來的「15件你放棄後會更快樂的事情」:
1.放棄「成為永遠對的一方」
2.放棄「情況需要在掌控之中
」
3.放棄「責怪」
4.放棄「內心自我挫敗的想法」
5.放棄「限制你自己的想法」
6.放棄「抱怨」
7.放棄「批評」
8.放棄「試圖打動人心」的行為
9.放棄「抵抗變化」
10.放棄「貼標籤」
11.放棄「你的恐懼」
12.放棄「找藉口」
13.放棄「活在過去」
14.放棄「強烈依戀」
15.放棄「照別人的期望生活」
英國皇家海軍詹姆斯‧庫克船長說過:「快樂,要自己找。別浪費情緒,為已經打翻的牛奶哭斷腸;學會放下,你會發現,快樂真的很簡單。」
讓我們一起成為幸福人而看清世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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