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孩子知道 你愛他嗎》作者汪培珽提出以下的看法:
這些事不要做,就是愛
不要打孩子:尤其是打小孩巴掌,是犯罪的一種,該被警察抓去關的。只是小孩沒膽量去求救,而且自掃門前雪的人又太多。
不要罵孩子:提醒你,說話音量超過五十分貝,就是罵人的前兆。
不要說氣話:例如:我乾脆就讓你自生自滅算了。
說真的…他提出的其中的三不,卻是我常常在做的三要。難道…我真的不愛小孩嗎?
不打小孩,當然很好,不過…要是他真的做錯了,打一打讓他知道,有什麼關係呢?又不是要打到進醫院。
現在的老師真的很難為,不能打小孩,但卻要小孩聽話,其實,真的有一定的難度,零體罰教出的孩子就一定比較優嗎?
我不是鼓勵打小孩,只是做不到完全的不打。
例如:已經說過好多次電熱鍋不能摸,但小玉偏偏又手癢,直接打手下去,讓她哭幾次,後來就不敢了。
不要罵孩子這一點,我也來檢討一下,因為當小屁孩們真的太頑皮時,難免會生氣的罵一罵。
例如:明明是看卡通太久,我好說歹說也勸了他好多次,後來直接把電視關掉,於是他開始哭鬧不止,這時候當然就開駡啦!
至於不要說氣話這件事,其實所有罵小明小玉的話,當然都是氣話。
例如:你不乖,就不疼你了。這當然是氣話,再怎麼樣,都是痛很久才生出來的一塊肉呀!怎麼會不疼?
我贊成愛的教育,也同意棍子的魅力,因為有時候棍子一亮相,還沒打下去,小明就安靜下來了。
這樣的教法,也許有人不贊同,不妥的地方我也會想辦法改一改,不得不承認,要餵才2個月的小龍包母奶,
忍受無法一覺到天亮的痛苦,又要Hold住小明小玉,又要堅持『愛的教育』,還真的有困難度。
無論如何,祝天下的父母都能找到適合教育小孩的方法。